中国文化报:山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迎来重大节点
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山东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后进行讨论。
观众在山东美术馆欣赏油画展览。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酝酿、修改和完善,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6月10日正式出台。就《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记者采访了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山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志性重大节点。”徐向红告诉记者,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逐步确立并完善了“五个统一”的基本原则,即全国标准与山东特色、保障基本与促进公平、把握需求与有效供给、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统一。
首先是内容依据充分。徐向红说,2013年底,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将制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标准作为文化工作重要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十艺节”筹办期间,山东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为重要内容,投入249亿元强化基础设施。“十艺节”后,又投入63亿元。结合筹办“十艺节”期间两轮督导、对各地公共文化覆盖率考核、行业扶贫督导、示范区及先进县检查、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等,深入调查研究,理清思路,摸清底数,为文件起草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是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一些地方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匹配、面向特殊群体产品服务不足等问题,强调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徐向红说,《实施意见》旨在加强“软件”建设,提升管理服务科学化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提供多样化产品服务、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重要作用。强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形成供给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格局。
三是强调惠民利民。徐向红表示,《实施意见》按照促进城乡均等、人群均等、区域均等的理念,努力实现均衡发展。建立城乡联动机制,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开展流动服务,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程。将特殊群体文化权益摆上重要位置,量身打造适用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推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文化精准扶贫计划。注重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将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山东文化共享工程优势,完善平台功能,建立文化产品服务资源供给平台和群众文化需求、满意度评价反馈平台,实现文化产品供给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
四是突出山东特色。“山东《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的制定以国家意见和指导标准为基本遵循,立足基层,细化要求,增强可操作性。”徐向红告诉记者,《实施意见》的定位“高于国家标准,兼顾区域平衡”,注重体现突出山东特色,融入山东元素,形成独有文化品牌。特别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将打造“图书馆+书院”模式、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等独特文化品牌纳入文件内容。提出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村一年一场戏等文化惠民工程,文体小广场建设标准,以及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和盲人数字图书馆等建设目标,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的标准指标体系。
五是强调前瞻性。徐向红介绍,《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当前文化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可操作性强。《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执行时间与“十三五”一致,在发展目标、标准指标确定方面紧密衔接,统筹考虑,预留了一定发展空间,便于指导长远。同时,提出建立健全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具体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