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座谈会召开
6月16日,山东省文化厅组织召开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座谈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精神,对下一步全省文化文物单位做好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济南市、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负责同志,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省文化馆、省博物馆、省石刻艺术博物馆单位负责人,省文化厅、省文物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民进、省民盟派员列席会议。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廷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学习了文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结合当前我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情况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与会人员就当前全省文创产品开发情况、面临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山东省文化厅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
王廷琦副厅长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对推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学好文件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创意研发,讲好中国故事,弘扬“工匠精神”;三是梳理文化馆藏资源,整合文化版权资源,加强品牌创建,让知识产权为文创产品的开发保驾护航;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搭建文创产品开发服务平台;五是因地制宜,深入探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他要求符合条件的省直各文博单位和济南、青岛的市直文博单位将《意见》出台作为“文创山东·踏上征程”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挖掘馆藏资源的文化内涵,延长文创产品开发链条,积极申请开展文创产品开发试点,省文化厅将会同省文物局积极研究,做好保障工作,尽快将试点名单经省政府确定后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备案,推动我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