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海疆文化风”摄影大赛的补充通知
15.10.2014 11:13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省级分中心:
依据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关于举办“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海疆文化风”摄影大赛的通知》(文全公研发[2014]5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摄影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本次摄影大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用镜头记录我国海疆军民文化生活,反映海疆经济社会建设成果,维护海疆文化安全,特将一等奖奖金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二等奖奖金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将三等奖奖金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
二、关于活动时间
将本次活动参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由2014年10月15日延至2014年12月15日,评审及公布结果时间延至2015年1月1日—1月15日。
特此通知。
山东省文化厅
2014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15.10.201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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