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艺术单位:
深入基层进行采风,既是广大文艺工作者丰富生活体验、积累创作题材,推动“中国梦”精品创作的迫切需求,也是新时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客观要求。
为进一步营造好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艺术单位积极性,支持更多文艺工作者深入体验生活,推出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文艺作品,根据省文化厅《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鲁文[2015]14号)精神,现就继续做好2016年深入基层采风创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支持更多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 各级文化部门要全面总结深入基层进行采风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深入生活、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制定激励政策,落实文艺单位主体责任,为深入基层采风创作提供有力保障。广大文艺单位要合理规划年度工作,提前预留采风工作必要的时间、经费,科学策划组织一批采风创作活动;要探索建立文艺工作者采风创作激励机制,加强对采风创作成果的检查、使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更加主动、更加热情地投入采风创作活动;要大力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组织形式,通过项目制、签约制、合作加盟等多种方式,整合本单位、本系统以及社会各界文艺工作者共同参与采风创作,汇聚更多优秀文艺人才合力推出优秀作品。
二、继续推进基地建设,打造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优质平台。 2015年《工作意见》下发以来,全省各级文化部门、文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先后建立了一批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采风创作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各地、各单位要着重加强对已有基地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好基地作用,组织策划更多更有内涵更具意义的采风活动。对徒具形式、不适于开展采风的基地要及时摘牌、取消合作。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梦”主题创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挖掘省内艺术创作资源,选择、新建一批新的采风创作基地,为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提供更多平台。
三、组织开展丰富活动,吸引更多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 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单位要把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纳入日常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合理制定采风创作工作计划,策划组织一批采风创作活动。采风要突出主题,2016年重点围绕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70周年、一带一路建设、传统文化、精准扶贫等重点题材开展采风活动。通过采风发掘一批创作题材,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推进“中国梦”建设。
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提升采风创作活动影响力。 要更多角度挖掘采风活动宣传亮点,综合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渠道,对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活动和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切实发挥活动示范作用。加强活动信息和作品成果汇编,定期报送本地、本单位采风创作活动开展情况。省文化厅也将适时组织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成果展演展示活动,并省里组织举办的文化活动中优先吸收采风成果参加,为创作成果提供展演展示平台。第一季度情况,请于2016年3月31前报省文化厅([email protected]),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截止目前本地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深入生活采风创作工作机制,包括扶持奖励、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
2、截止目前本地本单位已经建立的深入生活基地及使用情况;
3、2016年1-3月期间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题、参与人员、成果等。
4、2016年4-6月期间拟开展的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计划。
联系人:李磊 18615629596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