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山东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汇演(戏剧、曲艺门类)入围作品的公告
为贯彻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要求,推动全省群众文艺创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省文化厅不断完善群众文艺创作培育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和选拔优秀新创作群众文艺作品,打造了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并具有山东特色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
全省各级文化部门在对本地区、本单位征集、评选的基础上,报省新创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共481件作品,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作品逐一进行严格审核评议,择优选出106件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可塑性强的作品进行进一步打造提升。11月1-4日,省文化厅在济南组织全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戏剧、曲艺门类汇演。经过文化部专家评委的逐一打分、评审,确定排名前六名的戏剧作品(7件)、曲艺作品(7件)入围山东省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戏剧、曲艺门类比赛侯选名单。下一步,将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打造提升,并按文化部要求依名次推荐上报。同时,对精选出的文艺作品广泛组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等演出活动,让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走进群众中间,实现文化惠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厅具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1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地点:济南市和平路59号(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联系电话:(0531)86568803
山东省文化厅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山东省群众文艺新创作品汇演(戏剧、曲艺门类)入围作品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