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一切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
青岛市审计局 张汉国 潘铎印
近日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是国家惠民政策“红利”对基层贫困地区、人群的倾斜和释放,以帮助贫困地区和人群早日脱贫致富,彰显社会救济保障制度的优越性。然而现实中,扶贫资金却成了“唐僧肉”,被部分基层干部觊觎,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
“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争肉要喝汤”是赤裸裸的“权力变现”,它把为群众服务当成了一种“等价交换”。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财政预算不细、不透明,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存在漏洞,财政分配存在人为操作的空间,给了某些人权力寻租机会,于是就有扶贫项目和资金要“争取”的现象。有的地方为了“激励”干部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还人为制定一些“奖励措施”,助长部分人“要喝汤”的欲望,所以,有的人就“吃”得理直气壮。还在于群众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的“敢怒不敢言”,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腐败”的发生。
扶贫领域“回扣式”腐败值得警惕。随着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一些分管扶贫资金的部门和官员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扶贫资金谁能申报,如何申报,怎样发放决定权都掌握在一些部门和人员的手里,导致他们利用手中的扶贫指标建议权、上报权、分配权,或明或暗地向需要扶贫款的地方索要回扣,这既改变了扶贫资金的性质,而且伤了民众的心,搞乱了国家的政策,更使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
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黑手”。扶贫工作成败尤关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情深,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对围绕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一律“零容忍”,无论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还是“见肉分汤”式腐败,都必须依法严厉惩处,遏制扶贫工作中的腐败“黑手”私掠,不断贪占蚕食国家和群众利益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要用制度为扶贫资金加上一把“安全锁”,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已经发生严重偏差的思想意识,铲除滋生“微腐败”的土壤。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严格预算制度,杜绝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自由裁量权,改变扶贫项目和资金要“争”的现状,从源头克服“靠关系”争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问题,建立扶贫资金专户等措施,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让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在扶贫资金预算、使用、结算环节严格进行监督,真真切切地提升扶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