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控河流断面中仍有7个水质劣于五类

21.07.2015  16:42
记者从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5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控河流断面中,还有7个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7.0%。其中滨州市2个,临沂市、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和青岛市各1个。

  鲁网7月2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从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5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控河流断面中,还有7个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7.0%。其中滨州市2个,临沂市、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和青岛市各1个。

  在今年年初的山东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郭树清省长提出“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这一阶段性目标。今年年初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以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为重点,以确保省控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中心,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合力攻坚,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从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目标完成情况看,截至今年6月底,省控河流断面中,还有7个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7.0%,比上月减少6个,比年初减少16个。全省17市中还有6个市存在劣五类水质断面,其中滨州市2个,临沂市、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和青岛市各1个。

  从水质状况看,今年上半年,省控重点河流氨氮平均浓度为1.12mg/L,同比改善5.10%,已在第1季度反弹18.3%的情况下实现一定改善。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5.4mg/L,同比仍反弹7.17%,但较第1季度19.3%的反弹幅度出现明显下降。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介绍,当前山东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距省政府确定的“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消除劣五类水体断面形势依然严峻,少数断面仍然超标,部分断面水质虽然达标,但长期处于达标边缘,稍有波动就会出现超标情况。二是部分地区“治用保”体系还不完善,污水直排环境、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外排水超标、少数不法企业偷排倾倒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直接对下游省控断面水质造成影响。

  葛为砚介绍,为解决这些问题,下一步,山东将继续打好环保“组合拳”,督促各市加快贯彻落实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强化督查,加快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入管企业的执法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