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环境持续向好 劣于五类断面较去年少8个

21.07.2017  11:23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4毫克/升和0.69毫克/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7.4%和20.6%。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全省四大流域中,省辖淮河、海河和小清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较大,为42.9%;半岛流域受五龙河、虞河、付疃河个别断面严重超标影响,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反弹34.3%。

  17市中,COD浓度上,烟台、菏泽、青岛、聊城4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为27.0%;氨氮浓度上,烟台、济宁、莱芜、日照、德州5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也是烟台,为156.1%。

  “水十条”考核“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上半年,我省列入“水十条”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49个属于优良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占59%;有10个属劣五类水体,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个,占12%;有27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

  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1个受地质原因影响出现超标外,其余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41个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33个点位优良,占总数的80.5%。

  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中,已整治完成88条,消除比例为53.3%。

  总体来看,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5市省控河流仍存劣五类水体

  上半年,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评价,全省参与评价的100个省控断面中,除9个已断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占9%)外,有85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85%;有6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6%,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较第一季度减少3个。

  17市中有5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分别是潍坊市阳河苏庙、虞河纸坊桥,烟台市五龙河桥头,济宁市龙拱河入梁济运河处,日照市付疃河大古镇,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

  记者 王亚楠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