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命官员向宪法宣誓,济南首次

15.01.2016  13:42

14日,12名新任命的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济南日报记者 范良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4日,济南12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也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济南正式实施。

  14日上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记者注意到,在宣誓仪式现场,新任命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民作为领誓人站在领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12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12人宣誓完毕后,主持宣誓仪式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表示,希望被任命人员牢记誓词、铭记职责、践行使命,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做尊重遵守宪法的模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强烈的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实现“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做出积极贡献。

  谈及向宪法宣誓的过程,宣誓人之一、市旅游局新任局长郅良坦言心情很激动。向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家、向人民、向社会所作出的庄重承诺,更是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的开端。郅良表示,身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牢记誓言,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在工作中树立法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更好地为基层、为社会服务。

  相关链接

  宣誓制度知多少

  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去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组织办法。去年12月,《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获表决通过,该办法已自今年起正式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宣誓人员虽然工作岗位各不相同,但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词应当一致,适用于所有宣誓人员。为此,上述办法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宣誓誓词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确了共70个字的宣誓誓词。

作者:赵云龙 王春雷   网络编辑: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