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全力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新格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认真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依托网格化服务基础,先试先行,规范管理,全面打造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青岛西海岸新区172个中心管区和1228个村居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先行先试,实现法律顾问“全面覆盖”。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服务职能优势,2014年12月,新区工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新区的实施意见》,就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目标要求。2015年8月,工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就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详细部署。2016年11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新区工委联合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协调”的工作模式,发挥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拓宽工作保障渠道,鼓励和支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广泛参与。
建章立制,实现法律顾问“规范管理”。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制度。要求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公开服务制度。公开法律顾问的姓名、所属单位、办公地址等个人信息。对于村居组织、居民的电话法律咨询,做到随问随答,疑难问题不超过2个工作日。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记录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将开展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详细记载,做到一村一居一本、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四是建立重大纠纷报告制度。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信息上报,确保不稳定因素及时分析、及时处置。五是建立法律顾问教育培训制度。每半年至少对法律顾问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对其工作进行检查,推动法律顾问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注重实效,实现法律顾问“优质服务”。一是做农村经济发展的“好郎中”。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依法治理和基层社会稳定的需要,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提高农村经济组织抗风险能力和依法经营水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以来,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360多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63次,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调处纠纷201次,受委托提供辩护代理案件489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571件。二是做农村依法治理的“好参谋”。不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向农村输送法律知识。协助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常态化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对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重要管理活动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村民依法自治水平。近年来,为各街镇、村居两委换届、功能区重大项目建设等出具法律建议1281条,审查各类合同326件。三是做基层社会稳定的“好帮手”。围绕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引导农民以合法方式和途径表达自身利益诉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创新方式,实现法律顾问“保障有力”。一是建立完善“互联网+社区法律顾问”。整合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资源及青岛西海岸新区家园网等社区服务网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相结合,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借助“智慧司法”平台,建立“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对工作进行调度指导。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均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进一步加强与村(社区)干部群众的联系。二是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发放经济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青岛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法律顾问补助经费按照每村(社区)每年30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所需费用通过市、区财政安排的村级组织统筹运转。三是强化法律顾问考核考评。建立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将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列入社会治理考核内容。街镇负责组织所辖村居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出具考核审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建立工作业绩考核制度,负责组织机构内有关律师考核工作,出具考核意见。区司法局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年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