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10.10.2014  10:03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15个部委的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结合各自部门职能介绍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关工作和设想。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在会上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等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朱之鑫表示,下一步将配合相关部门编制跨省区的城市群规划。发展改革委今年5月已经启动了这项工作,目前长三角、成渝、哈长等城市群规划地方层面前期研究基本完成,专家层面前期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要明确城市群发展目标、开发方向、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等,争取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并上报国务院。

  他说,发展改革委还将在部门法规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同时,要扎实推进“三个一亿人”的城镇化方案的实施,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研究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的配套政策,加强对各地实施情况的跟踪和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表示,在解决“三个一亿人”住房问题方面,要科学制定“十三五”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2015年棚户区改造规模不低于今年,林区、垦区棚改力争基本完成;健全轮候制,合理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规模,建管并重,突出抓好配套和入住;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此外,在城乡规划编制和监管方面,要指导京津冀、“一带一路”等重点规划编制,促进城市群协调发展;开展城市建筑乱象专项治理,遏制建筑贪大媚洋。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表示,为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计划近期印发。纲要明确,在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同步规划和建设公立医院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医疗资源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