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地方治理”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2017年11月18日,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和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山东交通学院法学院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的“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地方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济南蓝海大饭店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担具体组织工作。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聊城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青岛社会科学院、中共青岛市委党校,以及山东省人大、滨州市人大、北京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等高校、科研单位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计70余人出席了本次学术会议,收录论文41篇。
11月18日,由山东社会科学院和山东省法学会主办的“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地方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济南蓝海大饭店召开。(章洁 摄)
大会开幕式由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桂山所长主持。杨金卫副院长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以“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地方治理”为主题,深入研究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法治问题,既是对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学术回应,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本次学术研讨会将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新思想、新建议,贡献新智慧。
本次会议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问题研究”“新旧动能转换与法治建设”“地方立法基础理论”“地方立法制度建设”“地方治理问题研究”五个主题展开,从法治和经济视角探讨了新旧动能转换涉及到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了地方立法及其相关制度建设问题,论证了地方治理的最新理论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就会议主题作出精彩发言和专业点评。大会就新旧动能转换、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的基本关系形成研究共识,展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未来、新路径和新形态,为新旧动能转换理论研究和地方法治建设谱写了新的篇章。 (文/白利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