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林业局党委“四个到位”落实主体责任

29.05.2015  17:24

新泰市林业局党委围绕全市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不断强化危机意识、担当意识和“守土有责”意识,坚持做到“四个到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机制,责任落实到位。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反腐倡廉《实施意见》和《工作任务分解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履职尽责,作用发挥到位。充分发挥党委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在分管范围不缺位、不越位。

 

三是突出重点,部署督查到位。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工程,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林区活动,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清单制度,改进林业政风行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四是分工负责,支持协调到位。完善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机制,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反腐败,共同推进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