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画面否认欠片酬 张艺谋超生记录成证据

08.07.2015  11:08

    “二张”分手后,影片《三枪拍案惊奇》的收益分配问题便成了牵扯不清的纠纷。日前,张艺谋将张伟平的新画面影业公司诉至法庭,索要收益1500万元。今日上午9时30分,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张艺谋之前的超生记录甚至成了关键证据。但新画面影业否认拖欠张艺谋款项,称已通过张伟平妻子分13次向张艺谋妻子支付12536400元。该案当日并未当庭宣判。

    1200万! 《三枪》收益分成or《英雄》劳务报酬?     庭审过程中,第一大争议焦点就是张伟平方面支付的1200余万元到底是劳务报酬还是收益分成。张艺谋方面称2009年6月已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根据协定,三方将平均分配影片在中国大陆的全部收入,即三方应各自分得1500万元。但新画面影业在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新画面此前支付的12536400元张艺谋确已收到,但该款项是张艺谋担任《英雄》《十面埋伏》等5部影片导演时的劳务报酬,而非《三枪》的收益分成。     新画面则称《英雄》等5部影片的劳务报酬此前已全额支付,并向法院提交了2005年到2010年间有张艺谋本人签名的5份财务支出凭单,因为是用现金支付,所以没有证据证明。新画面还一再强调这1200余万元在付款时间以及付款金额上均与该公司就《三枪》一片支付给香港安乐公司的收益分成相一致,因此可证明该款项确系收益分成。     对此,张艺谋不予认可,称签字只是为了履行财务手续,实际并未收到款项,而且用现金支付大额劳务报酬也是违反财务规定的。     收益分成有争议 新画面“没找到”影片审计报告     关于《三枪》一片应支付的收益分成,双方也存在争议。张艺谋称,对于该片的发行收入、发行成本,新画面从未对其披露,三方也未进行过对账和确认。按照该片对外公布的票房收入并根据行业惯例估算成本,张艺谋应至少可以分得1800万,这其中还未包括广告等其他收入,但诉讼中张艺谋仅主张了1500万。     新画面方面称对于收益分成三方曾进行过口头对账,确认金额就是12536400元。在此前的证据交换过程中,新画面曾承诺会提交影片的审计报告,但在庭审中却以没找到为由失约。对此张艺谋方面当庭要求法庭进行司法审计,新画面则称会在庭后提交发行收入及成本明细。     已过诉讼时效?张艺谋:协定并未约定付款期限       另外,新画面认为,《三枪》2009年上映,2010年即已实现全部发行收入,但张艺谋2014年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     对此,张艺谋方面律师称,因为张艺谋与张伟平合作多年,故合作期限内张艺谋并未索要过相关款项,并且其主张,三方签订的《协定备忘录》并未约定收益分成的付款期限和结算时间,因此张艺谋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且由于分成款数额未确定,又何来诉讼时效?     张艺谋拿出超生记录 力证1200万不是收益分成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证明这1200万元并不是收益分成,张艺谋还提交了之前超生事件时,无锡计生局为调查张艺谋收入以及新画面影业而做的调查记录。记录认可了张伟平夫人向张艺谋夫人汇款的1000余万元,以及张艺谋2005年签字的支出凭单款项。但对于这份证据,新画面认为当时的受理律师未得到张伟平夫人授权、且不了解情况。     当天上午11时20分,案件休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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