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01.04.2016  09:27

      从省科技厅获悉,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复同意济南、青岛(含青岛西海岸片区)、淄博、潍坊、烟台、威海等6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作出示范的区域。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此次在现有11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础上,我国再新设山东半岛、河南郑洛新、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重点突破,促进涌现更多创新活跃、特色突出的升级发展新“尖兵”,形成增长新亮点、发展新优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升为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科技创新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创发展新优势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2014年9月,省政府向国务院正式行文,提出了以济南、青岛(含青岛西海岸片区)、淄博、潍坊、烟台、威海6个国家级高新区联合创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申请,创新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模式。
  山东半岛集中代表了区域性中心城市、沿海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三类典型的地区发展模式,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利于探索“新常态”下不同模式经济增长的新路径,培育经济转型升级新样板,不仅为山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更可为全国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据悉,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地区的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结合各高新区实际,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把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经济转型升级样板区、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双向融入“一带一路”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