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日照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新闻通报会
2月3日,日照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日照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并就空气监测数据的来源、雾霾天气多发原因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等问题答记者问。
2015年,日照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省环保厅要求,对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等主要指标和能见度、气象等参数进行了监测与评价。评价市区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来自布设在市区的7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别是:东港区的市政府广场、东港环保分局、日照港务局、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岚山区的岚山环保分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马集团,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教授花园。
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全面改善。空气主要监测指标年均值依次是:二氧化硫为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34微克/立方米、PM10为102微克/立方米、PM2.5为57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二氧化硫指标改善15.6%;二氧化氮改善5.6%;PM10改善8.1%;PM2.5改善3.4%。全年共获得省级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475万元。
从2015年空气四项主要指标各月份监测数据来看,市区6~9月空气质量较好,其中9月是全年空气质量最好的月份;11月份的空气质量虽非全年最好,但为近三年来同比最好。1~3月、12月因受冬季采暖燃煤及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自身排放、区域传输和极端气象条件等不利因素相互叠加,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特别是12月份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从总体来看,由于其它月份空气质量较好,全年空气质量较2014年仍然实现改善。
2015年,日照市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98天,比2014年增加15天。重污染天数(即AQI>200的天数)为11天,比2014年减少3天。
各区县2015年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自动监测结果显示,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25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33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107微克/立方米、119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118微克/立方米、99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分别为58微克/立方米、61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69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日照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不断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完成市区裸露土地绿化4.4千亩,栽植乔木33万余株、灌木42万余株。检查建筑工地472个次,处罚工地34个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实施GPS定位,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市区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到100%,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市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90%。开展日照港区、日照钢铁周边“两大片区”综合整治,建设挡风抑尘墙1100米,补植绿化3万多平米,停产整顿7家货场、4家混凝土搅拌企业。二是全面开展燃煤污染控制。完成清洁能源供热192万平方米。完成既有节能改造面积约206.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9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9.6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60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 1.6万户,淘汰分散燃煤锅炉19台。华能日照电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6台燃煤机组(合计266万千瓦)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三是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全年淘汰黄标车10960辆,实施“黄改绿”1475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参检率92.4%,车用燃油全面升级到国五标准,推广新能源汽车348辆。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国家、省要求及时修订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针对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引发的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部门会商,积极通过政务微博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启动预警和应急响应,采取发布防护建议、实施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任重而道远。日照市将认真执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更加严格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全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全面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大力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深化日照港和日钢周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强化道路、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进一步治理机动车污染,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石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集中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努力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格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联动,全社会共同努力,巩固提高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