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瘾夫妻”抢方向盘撞护栏翻车 刚嗑完就因戒毒翻脸
车祸现场
民警在徐某车内发现的吸毒工具 记者李焜染 摄
事发现场,丁某情绪十分激动 通讯员供图
9月21日中午11时许,在经十路纬十二路路口向西五百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行驶中白色轿车突然失控,连续撞断几节护栏后侧翻在路面。经警方调查,车祸因车内两人发生口角,副驾驶座女子争夺方向盘所致。两人尿检均呈阳性,属于吸毒后驾车。目前,两人因涉嫌吸食毒品,被治安拘留。
【车祸挺惊心】“砰”一声巨响,轿车撞坏6截护栏侧翻
21日中午12点多,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事故车辆为一辆白色三厢宝来汽车。由于撞击到路边护栏,右侧车头有明显凹陷,左侧后视镜被撞断。马路中间6块护栏被撞坏,路上洒有大量汽油。
监控显示,事故发生在中午11点35分,该车在经十路由东向西行驶。据路边一商店店员回忆,当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出门一看,发现一辆车侧翻在路中间,护栏都撞断了。随后,过路司机纷纷停车,前去查看情况。“当时车内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样子都没有受伤。女的被压在下面,男的在上面先被救了出来。”
附近一商店店员王先生表示,事发时他与店里其他同事参与了救援并报了警。“被救出后女的一直抓着男的不放。警察赶到现场,要把男的带走,她情绪更加激动,躺地不起。”
【祸因挺蹊跷】 男女开着车吵架,副驾女夺方向盘翻车
事发当日,车内男女被带到了附近的振兴街派出所接受调查。23日,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发生翻车事故,是由于两人在车内发生激烈争执造成。争执过程中,副驾女子一直抢夺方向盘,之后用脚踹副驾驶的门,身子顶撞司机不让其开车。男子无法正常驾驶车辆,最终致使车辆发生偏离,撞坏护栏侧翻。
而槐荫区交警大队段东中队民警隋明成赶到事发现场则另有发现:女子精神恍惚,非常亢奋,手里拿着一个白色针管,里面有少量透明液体。“我们调取了附近路段的监控录像,发现在事发前十几分钟,女子右手拿着一个针管,一直举在车窗外。”隋明成称,在事故处理现场,该女子一直表示自己被驾驶员骗了。这又是怎么回事?
【内情挺复杂】 离异男女一起吸毒,又因“戒毒”翻脸
据派出所民警调查,涉事男子姓徐,45岁,济南人,离过三次婚。涉事女子姓丁,33岁,长春人,离异两次。徐某与丁某在2015年2月份离婚,但一直处于同居状态。从民警拍摄的视频来看,在车祸现场,丁某情绪很激动,不停地说:“他骗了我,他说再也不吸毒了,我才又跟他在一起,现在他又吸毒!”
据了解,徐某跟丁某在事发前三天曾在市中区某小区住宅中一起吸食冰毒。事后丁某提出,自己33岁还没孩子,想要孩子,要求徐某戒毒。徐某当场答应,承诺以后不再吸毒。在警方调查中,徐某和丁某尿检均呈阳性,尿液里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证实了两人吸毒。9月21日,二人一起开车出门,丁某在徐某的车上看到了吸毒工具,发现徐某并未戒毒,因此在车上起了争执。
【后果挺严重】 男子曾因吸毒被拘,这回将被强制戒毒
据警方调查,徐某曾在2010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并进行社区戒毒。宁继勇介绍:“在社区戒毒期间被发现再次吸毒的,警方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期,戒毒者没有行动自由。”民警称,目前两人因涉嫌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5天。对于毒品来源,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
针对近年来,济南发生的毒驾事件,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比起酒驾,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毒驾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毒驾”和“酒驾”都是禁止行为。目前,“醉驾”已经入刑,但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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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猛于虎常致严重事故
2013年11月6日下午,一男子吸食冰毒后,抢走一女子的车,驾车上路横冲直撞,连撞两辆轿车。2015年2月,天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毒驾案作出一审判决,驾驶员孔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这是济南首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毒驾”案件。
2012年4月20日23点03分左右,济南市经十东路、奥体西路路口,一辆银灰色丰田花冠轿车闯红灯,撞到了对面从西向北放行的褐色羚羊车和黑色奥迪车,造成3辆车损毁,两人受伤,经调查发现,灰色丰田花冠轿车车主涉嫌“毒驾”。
2014年7月15日10点多,济南经二纬四路口附近,一辆未悬挂后牌的白色越野车驾驶人看到巡逻交警后加速行驶,民警驾驶摩托追赶60米后将其逼停。随后,警方在车上发现了吸食毒品工具和疑似毒品,经过尿检,驾驶人属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2015年7月16日下午,济南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在绕城高速济南北收费站查获了一辆套牌车。经检测,驾驶员王某在24小时内吸食过毒品。除此之外,王某车里还有4副车辆号牌,自制警棍和吸毒用具。
新闻纵深
济南204个瘾君子被禁驾
毒驾为啥还不能入刑?
吸毒人员滥用毒品后会出现幻觉或妄想,与酒驾相比,毒驾对道路交通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更大。仅2014年初至今年4月,济南市就有204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注销驾驶证。但目前毒驾行为尚未列入刑法。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审议过程中很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公众建议的“毒驾入刑”仍没有写进修正案(九)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铁伟表示,对于毒驾的危害和应当进行规范和依法惩治,各方面意见一致。但是,对于什么情况下,通过什么手段规范,是否要入刑,目前还有不同意见。醉驾入刑后,查酒驾和醉驾,吹一口气就可以了,目前快速监测毒驾的手段还需发展,只有几种常见的毒品可以做到快速的检测,大多数的还做不到。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等都对毒驾行为采取“零容忍”原则。不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毒驾人员都将面临罚款,而且还要承担监禁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