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施行《社交媒体管理法》 强化社交网络平台管理责任
29.01.2018 02:58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经历了近3年的讨论、草案酝酿及最终批准后,德国《社交媒体管理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针对网络上的“仇恨、煽动性言论、虚假新闻内容”,整合并修订了2015年以来德国司法部颁布的一系列相关法令,对脸书、推特等在德国境内提供内容服务的社交网络平台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根据该法,在德国拥有200万以上用户的社交网络平台须自行承担责任,清理其平台上涉及诽谤、诋毁、新纳粹和暴力煽动内容,且社交网络平台必须在7天内删除用户举报的非法内容,明显的违法言论需在举报后24小时内删除或屏蔽,争议言论内容也必须在举报后7日内做出处理,否则将面临最高达5000万欧元的罚款。此外,社交媒体企业还须每半年发布报告,公示用户举报数量及其处理情况。
德国素有对网络监管“严苛”的名声,《刑法典》《民法典》《信息自由法》《公共秩序法》《信息自由和传播服务法》等法律法规都有治理网络谣言等违法言论的相关条款。针对2015年夏末欧洲难民危机爆发后网民在社交网络上公开发表仇外言论发酵蔓延的状况,德国陆续颁布打击网络仇外、虚假等非法信息的法律法规,2017年4月通过了《社交媒体管理法》,不断加大对网络违法言论的打击力度,从追究违法个人刑事责任到处罚平台监管不力,罚金也从过去的数百欧元,上涨到现在最高5000万欧元。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29.01.2018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