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约谈烟气旁路未拆除和超标排污限产企业负责人

09.04.2015  17:53

  4月8日下午,淄博市环保局对全市烟气旁路未拆除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17家次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即进行旁路拆除加强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会上于照春局长做了重要讲话。

  约谈会由张勇副局长主持,于照春局长、局相关科室及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和17家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环保责任人参会。市环境监察支队高健民书记对我市烟气旁路未拆除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17家次企业进行通报,于照春局长对参会企业的旁路拆除和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指示意见。

  于照春指出,我市企业按期进行旁路拆除,是市委、市政府早就提出的硬性要求,并在相关文件中有了详细部署,有明确的时间安排,个别企业仍然以安全生产和种种理由为借口,不进行旁路拆除,并频繁使用,今年以来随着企业总体经济形势的好转,资金压力明显减轻,对仍然不进行这项工作的企业,可以认为主要原因就是负责人思想不重视,法律意识淡薄,以法律为儿戏,下一步对逾期仍未拆除旁路的企业,市环保局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要求限产达标企业,要积极想办法,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并要求监察监管部门加强后督察力度,保证监管效果。

  于照春同时指出,做为“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执法年,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都会以更严格的标准和更大的力度加强执法,啃“硬骨头”,希望各个企业不要以身试法。会上他还对加强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和拖欠排污费即为挪用国库资金等情况进行了阐述说明,对企业起到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