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获“山东省绿化模范县” 荣誉称号

22.11.2014  18:18

11月17日,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区)”的决定(鲁绿发[2014] 4 号),根据《山东省绿化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办法》,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决定授予无棣县等11个县(区)为“山东省绿化模范县(区)”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无棣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造林绿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以“粮丰林茂、北国江南;中国枣乡、生态无棣”为奋斗目标,创新造林绿化机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加大政府投入,大力招商引资,鼓励企业、个人大户、合作社等组织多元投入,发展造林绿化事业,按照“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工作理念,先后完成了205国道、新海路、疏港路、大济路4条干线公路及长深、荣乌、滨德3条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同时积极完成了新海、俊棣2个万亩生态林场及黄河岛、饮马湖两处湿地公园等一批大规模、高档次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至2014年上半年,全县共拥有林地面积52.2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6.7%,植树造林成活率90%以上,林业生产工作连续七年被滨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林业会战一等奖”,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