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袍法官”更有为
08.06.2015 12:47
本文来源: 法院
近年来,泰安两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无袍法官”更有为、更有位,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司法的公信力。
“倍增计划” 促进质量双提升
2013年5月,东平县老湖镇的李某入住某医院治疗,后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将医院诉上法庭要求赔偿。由于案件的一些证据不好确认,且医患双方对立严重,致使案件调判存在很大困难。对此,东平法院充分依托专家陪审库,安排东平县中医院副院长、“专家”陪审员郑洪鲁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郑洪鲁凭借其深厚的医学功底、到位的分析、公正的评断最终说服了李某,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泰安法院为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规模,大力实施“倍增计划”,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目标。同时,坚持精英化和平民化结合,注重吸收不同行业、民族、年龄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特别是对医疗事故、知识产权等案件,选任部分具有专业特长的陪审员,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员作用,促进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双提升。如为适应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要求,中院委托两区法院,从共青团、教育及心理咨询机构聘请了12名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少审工作。
目前,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708 名,与基层法院法官人数比例由 0.65:1 提高到 1.5:1。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87人,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328人,社区工作者22 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及普通群众108 人。其专业涵盖法律、经济、医学等多个领域,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优化。
“五员合一” 延伸作用拓职能
“ 今天就是死,也不会让你们把土地收回去。”新泰市羊流镇某村村民王某阻挠法院强制执行时情绪激动地说。王某等七户村民因抢种其他村民土地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他们退出抢种土地。七户村民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抵触情绪强烈,处置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这一情况,新泰一中工会副主席、人民陪审员安儒龙积极参与执行和解工作。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安儒龙,了解双方纠纷症结,对七户村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他们认识到做法不妥,及时退出了抢种土地。
泰安法院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一职多能”,充分发挥他们裁判员、调解员、联络员、 监督员、 宣传员“ 五员合一” 的职能作用,推动由单一陪审职能向参与调解、执行、接访,既当陪审员又当联络员、监督员、宣传员等复合职能转变,进一步拓展作用效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监督司法、宣传法律的积极作用。
2014 年,泰安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6833件,参审率达87.5% 。今年1-4月份,参审案件5497件,参审率达到 93.67% 。仅中院人民陪审员就参与案件调解400余件,参与协助执行287件,参与信访化解46件,参与文书送达87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其不仅担任陪审员,更成为法院工作的调解员、监督员和宣传员。”泰安中院院长朱旭光说。
“动态增补” 加强管理促规范
“在车祸发生后,你是否及时下车采取急救措施,救助被害人?”2014年3月19日上午,泰山区法院第二审判庭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泰山区省庄镇羊娄小学教师、人民陪审员贾培泉在法庭上向被告人王某发问。
“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挥自己的知识能力,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很有荣誉感。”作为泰山区新增选的9名人民陪审员之一的贾培泉自豪地说。
泰安法院坚持“能进”与“能出”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陪审员增补、退出机制的意见》,详细规定了予以增补、退出的13种情形。 近年来,共对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正常履职的12 名人民陪审员启动了退出程序,增补了64名人民陪审员,有效畅通了人民陪审员进出渠道。
据了解,该院还建立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机制,实行“分类抽取、定期轮换”的模式,改变了以往长期驻庭值守的做法,使更多的人民陪审员都能参与到陪审工作中来,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覆盖面。
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蓬勃发展赢得了市委的肯定和支持,市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落实了陪审经费由政府财政统一拨付的要求,刘光民等7名人民陪审员被表彰为全省成绩突出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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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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