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罚懒也要奖勤

06.09.2017  13:14

    在运用罚懒机制的同时注重完善、建立和使用奖勤机制,进而激发各级党委、政府抓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孙贵东

  (山东省莒南县环保局)

  环境保护部近日提出要严格量化考核问责,强化地方责任追究。事实上,无论是约谈还是问责、追责,都体现了环保工作所遵循的一个原则,那就是生态环保抓不好、抓不到位就要“打板子”。从本质上讲,这是促进环保责任落实的一种反向倒逼惩罚机制。笔者认为,除此之外,还要注重使用好“干好了、抓到位了一定会大不一样”的正面激励机制。在运用罚懒机制的同时注重完善、建立和使用奖勤机制,从而进一步体现“干与不干”、“干得差与干得好”之间的明显差别,进而激发各级党委、政府抓生态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首先,要不断提高生态环保考核在党委及政府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当前,上级党委、政府考核评价下级党委、政府主要看的是经济发展速度、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指标,而生态环保还没有完全成为一项明确的硬性、刚性政绩考核指标。考核什么就抓什么,重点考核什么就重点抓什么,不考就不抓,考的少就抓的少,考核指标体系这根“指挥棒”往往带有极强的导向性。因此,调动党委、政府抓生态环保主动性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将生态环保工作具体、明确地纳入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体系,使其真正成为一项地地道道的政绩。

  其次,要把生态环保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个人成长进步挂钩。无论抓任何工作,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一把手等关键少数重不重视是大不一样,生态环保工作也不例外。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必须要抓住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要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要进一步明确关键少数的环保责任,将领导干部落实环保责任纳入政绩考核,作为职务任免和提拔的重要依据。对于履行环保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在评优选先、提拔重用上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关键少数树立起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抓生态环保工作的主动性。

  第三,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生态环保方面的扶持、鼓励和奖励力度。在抓生态环保过程中,除了要加大对环境保护不力现象和问题的通报、曝光、公开约谈等揭短亮丑力度外,还要有针对性对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进行公开通报、宣传、表扬和表彰,让生态环保成为一项显绩。同时,也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奖励。比如,在一些地区发展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等方面,要有针对性向那些生态环保抓得好的地方倾斜,通过发挥一些政策、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能,让其感受到抓生态环保既有面子又有实惠。相反,对那些生态环保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采取惩罚措施,让其感到没面子,在吃苦头中提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总之,要通过正反对比,让其感受到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对于地方发展绝对是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