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建设项目办结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5日我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4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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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国电博兴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 | 鲁环审〔2015〕233号 | 2015-12-14 |
2 | 铁矿15万t/a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15〕234号 | 2015-12-10 |
3 | 关于蓬莱市大柳行金矿唵口矿区(扩界)项目 | 鲁环审〔2015〕235号 | 2015-12-10 |
4 | 关于蓬莱市大柳行金矿燕山矿区(扩界)项目 | 鲁环审〔2015〕236号 | 2015-12-10 |
5 | 鲁环审〔2015〕237号 | 2015-12-10 | |
6 | (扩界、扩能)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15〕238号 | 2015-12-10 |
7 | 金矿采选50万t/a(1500t/d)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15〕239号 | 2015-12-10 |
8 | 鲁环审〔2015〕240号 | 2015-12-11 | |
9 | 鲁环审〔2015〕241号 | 2015-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