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环保部课题组:省域环境竞争力辽粤鲁最强
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孰强孰弱?答案是,辽宁、广东、山东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环境竞争力前三甲。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李闽榕11月19日介绍,环保部省域竞争力课题组采集了最新的环境统计数据,运用所构建的指标评价体系和数学模型,对“十二五”中期(2010~2012年)中国大陆31个省级区域环境竞争力进行全面深入、科学的比较分析和评价。
环境竞争力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的庞杂的综合性系统。所谓省域环境竞争力,是指一个省(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对生态环境、资源环境、环境管理、环境影响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承载力、协调力、执行力、影响力和贡献力。
研究发现,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辽宁省、广东省、山东省、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安徽省、浙江省;
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是:山西省、河北省、陕西省、北京市、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是:黑龙江省、吉林省、天津市、贵州省、海南省、甘肃省、上海市、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李闽榕说,不同地区之间环境竞争力分布很不均衡,全国多数省份的竞争力得分集中于49-58分之间。整体上看,不是呈现对称分布,更不是呈现正态分布,而是呈偏态分布。
研究发现,环境竞争力较高的省份主要分布在东部地区,排名前10位的省份中有5个是东部省份,分别是广东省、山东省、福建省、江苏省、浙江省。
而按照人们的一般印象,西部地区相比于东部发达地区,相对而言环境竞争力应该比较好。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分析说,确实东部发达地区由于工业发达、人口密集等因素,环境污染问题比西部地区严重,但这并不意味着东部地区的环境竞争力就一定比西部弱,因为环境和环境竞争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环境竞争力是一个包含人、物、目标、手段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全面性、综合性、系统性的概念。”王金南说,大多数人印象中的西部环境比东部环境好,其实只是环境竞争力中生态环境竞争力和资源环境竞争力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东部地区在生态建设、治理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提高环境质量、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等方面的能力都比西部地区要强。
王金南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不能再孤立地理解和评价环境,综合多种因素的环境竞争力正是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因此,东部发达地区环境竞争力总体强于西部地区也是正常的表现。
研究发现,环境竞争力较低的省市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排名后11位的省份中有,6个是西部省份。王金南分析说,这是由于这些地区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实力比较弱,在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与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竞争力。
研究发现,2012年与2010年相比,环境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排位上升了8位,而山西省上升了5位,山东省和安徽省上升了4位,江苏省和河南省上升了3位,浙江省和贵州省上升了2位,辽宁省、四川省、陕西省和湖北省上升了1位;
7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发生变化,分别为福建省、江西省、天津市、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河北省和云南省,排位均下降了9位,其次是上海市,下降了7位,北京市下降了5位,甘肃省下降了4位,湖南省下降了3位,黑龙江省下降了2位,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和海南省下降了1位。
环保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在此间表示,“环境竞争力”这一概念,侧重强调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兼顾绿色发展,这种综合排名与过去以GDP为主要衡量标准相比有很大不同。
“在资源日益消耗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的形势下,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应该把环境因素考虑在内。”杨朝飞说,将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是一个全面性、完整性、综合性的指标体系,通过这样的指标体系所得出的排名既反映环境的现状,更反映出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而把GDP作为主要的衡量指标在当前的区域经济竞争态势下是片面的。
附表:
全国各省、市、区环境竞争力2010~2012年评价比较表
2010年 2012年
1 广东 辽宁(1)
2 辽宁 广东(-1)
3 河北 山东(4)
4 内蒙古 四川(1)
5 四川 内蒙古(-1)
6 福建 福建
7 山东 江苏(3)
8 江西 江西
9 北京 安徽(4)
10 江苏 浙江(2)
11 云南 山西(5)
12 浙江 河北(-9)
13 安徽 陕西(1)
14 陕西 北京(-5)
15 湖南 河南(3)
16 山西 湖北(1)
17 湖北 重庆(8)
18 河南 湖南(-3)
19 黑龙江 广西(8)
20 上海 云南(-9)
21 吉林 黑龙江(-2)
22 甘肃 吉林(-1)
23 天津 天津
24 海南 贵州(2)
25 重庆 海南(-1)
26 贵州 甘肃(-4)
27 广西 上海(-7)
28 青海 青海
29 西藏 西藏
30 新疆 新疆
31 宁夏 宁夏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以2010年为基准, 2012年部分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升降变化位次,“ ”表示排位上升,“-”表示排位下降。没有数字说明该省份排名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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