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今年已破环境犯罪案42起

14.07.2016  16:38

  近年来,日照市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2015年共破获环境领域案件6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4人。其中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2起,全市环保部门移送17起,占破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总数的53.1%。2016年至6月中旬,已破获环境领域案件4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8人。

  大多数非法工厂比较隐蔽,他们偷偷生产攫取巨额暴利,产生并外排大量污水。该类污水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等,严重污染水土环境,重金属不能被生物降解,在人体的某些器官中累积,将造成慢性中毒,引发癌症、畸形儿等疾病高发。非法工厂门口大多连牌子也没有,比较隐蔽,有的用简陋的钢结构建厂房,有的非法厂家有难闻气味。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两年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包括水污染、土壤污染、盗采河沙、非法开采石头矿产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日照环境大有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公布了环境犯罪举报电话0633-7997387,欢迎市民举报环境违法犯罪线索。

  环境犯罪举报电话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白天,其他时间可拨打110举报。市民可举报非法电镀工厂、钢渣筛选工厂、酸化油厂、拆解电瓶炼铅厂、用废弃矿井倾倒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一定奖励,也会为举报者保密。

 

  日照市公安局打击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1、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侦破袁某等人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2014年起,犯罪嫌疑人袁某与梁某在五莲县某镇以油脚废料为原料,加入硫酸提炼酸化油,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强酸污水交给犯罪嫌疑人丁某、袁某肆意倾倒,犯罪嫌疑人丁某、袁某使用大型油罐车,趁夜间先后将20余车强酸污水偷拉到岚山区两个乡镇河沟倾倒,该废酸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严重污染了周边水土环境。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袁某、梁某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刑罚。该案被评为“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十起典型案例”。

  2、岚山区张某钢渣筛选污染环境案:2014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租赁岚山区某镇一场地经营钢渣筛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放到院内的蓄水坑内,重复利用其中的废水,污水渗漏严重污染了周边水土环境。经鉴定该污水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五莲县王某镀锌污染环境案:2015年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五莲县,用硫酸进行非法电镀加工,将电镀产生的含重金属锌的污水通过管道排放到厂房外沟内。经鉴定,王某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出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了周边土壤及水流。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法院判处刑罚。

  4、莒县盛某镀铬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盛某在莒县某镇,用硫酸进行非法电镀加工,将电镀产生的含重金属铬、铜的污水排放。经鉴定,盛某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出国家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了周边土壤及水流。犯罪嫌疑人盛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莒县段某拆解电瓶炼铅案:犯罪嫌疑人段某拆解电瓶炼铅牟取暴利,严重污染空气等环境。犯罪嫌疑人段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6、岚山区李某等人非法收集医疗废物案: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日照市岚山区、江苏省赣榆县、临沂莒南等地卫生室中非法收购输液线、注射针管等医疗废物到自己在家中的废品收购点,并销售给犯罪嫌疑人毛某。犯罪嫌疑人毛某再向外销售。医疗废物是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莒县尹某非法开采石头矿产案:自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尹某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在莒县某村西的石头塘子内非法开采石头矿产3万余吨,共盈利三十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尹某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8、东港区孟某盗采河沙破坏环境资源案: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孟某在两城镇河段周边多次盗采河砂,破坏了生态环境,涉嫌非法采矿罪。犯罪嫌疑人孟某共采砂涉案金额十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孟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法院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