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实施方案助力残疾人"共同奔小康"

02.11.2015  16:27
  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丁国栋) 到2017年,全市残疾人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9000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基本实现脱贫致富,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城镇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这是记者近日从市残联了解到的。据悉,为加快推进日照市残疾人奔小康进程,日照市制定《日照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行动实施方案(2015- 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已下发实施通知。

  实施“兜底保障工程

  根据《方案》,实施“兜底保障工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首先,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低收入家庭中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依靠近亲属生活的成年未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低保家庭保障水平。积极推动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提标扩面,从2015年开始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将护理补贴范围扩大到就业年龄段二级以上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优先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工作。加快残疾人各项补贴政策统筹整合,力争2017年建立以残疾等级为标准的补贴制度。

  其次,保障残疾人医疗和养老等基本需求。落实由当地政府为贫困和重度残疾人代缴或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中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并允许其提前五年申请领取养老金。将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三无”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和二次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再次,保障重度残疾人生活照料。建立以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托养为骨干、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护理、能力训练等服务。将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交通、通信等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当地财政给予补贴。

  对于残疾人普遍关心的住房问题,《方案》也提出要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重点,申请改造的优先列为补助对象,并对新入住的特困残疾人家庭配发部分基本生活用品。

  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

  根据《方案》,日照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逐步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人员时,对残疾人应一视同仁。在安置残疾人时,应实行公开招考、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录用、聘用。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除创业三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残疾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农村残疾人发展致富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加大扶持力度,各县区每年至少新建2~3个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基地,新培育5名以上创业标兵或致富能手。培育一批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