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加强等级运动员审批管理

01.12.2015  11:11

  11月18日,日照市等级运动员审批培训工作会议召开,各区县体育部门、日照市直学校的分管领导,单位等级运动员初审联络员参加了会议。省体育局青少处相关领导、日照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和日照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会上印发了《日照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等级运动员审批最新的标准与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新的举措,加强等级运动员的审批管理。

  新的举措出台后,日照市的等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凸显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申报、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建立了申报单位初审制度和“三审一会一公示”制度。由申报单位选出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为初审联络员,专门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等级运动员材料的收集、审核和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和申报材料信息进行核查核实,严把第一道申报关口。市体育局成立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工作小组,对基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审核合格后对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市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后,行文公布授予等级称号,由系统专管员录入系统,同时报送省体育局备案后发放证书。二是标准要求更加严格。严格申请材料的“三原件”把关,即提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缺一不可,由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后,由申报单位初审汇总,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审核。三是职责更加明确。根据申请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申报单位、初审联络员、审核认定小组、审批工作专管员的职责,层次签订责任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高审批工作的责任意识。四是可操作性更强。根据日照等级运动员审批工作的实际,由原来一年两次集中审批,改为每年三次集中审批,并公布了每年集中报送材料的时间,使申报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申报单位提前统筹本年单位等级运动员申请申报工作,大大降低了申请人取得成绩后超过6个月申报期限的机率,为基层的申报工作提供便利,受到基层的普遍欢迎。五是把关关口前移,保障审批工作更加严谨可控。规定需申报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在报名参赛时需到市体育局备案,教育系统、行业体协主办的符合审批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省级及全国比赛报名,需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确认盖章同时报市体育局备案,否则不予受理审批。把关口前移,提高了审核工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