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卫生监督所评出5-6月份诚信"红黑榜"

20.07.2015  15:25
  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刘清民 张永华 朱红苇)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管领域的诚信机制建设,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日照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行业服务质量及卫生管理水平,日照市卫生监督所推出诚信“红黑榜”公告制度。经过又一轮检查和评定,7月16日,市卫生监督所确定了5~6月份的诚信“红黑榜”名单,有6家单位上红榜,3家单位上黑榜。

  据悉,诚信“红黑榜”由市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科室根据评定标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以及医疗机构不良经营行为记分情况,提出初选单位名单,评审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初审公示名单。7月16日,市卫生监督所确定了5~6月份诚信“红黑榜”名单,有3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3家医疗机构上红榜,3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上黑榜。诚信“红榜”单位有:日照市金海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日照岚桥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日照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日照市中医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日照北京路同和骨科医院。诚信“黑榜”单位有:日照浙商大酒店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和源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博瑞商务酒店。

  据介绍,诚信“红黑榜”的评定范围为市直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医疗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红榜”单位评定标准为制度健全,经营规范,自觉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与管理,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服务质量、卫生安全事故或恶性欺诈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新闻媒体重大负面曝光(经调查核实与事实相符)的问题;投诉率不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投诉率;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经营单位须达到A 级。依法取得卫生行政许可,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年度经营额度行业排名靠前或年度经济指标排名靠前,或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荣誉称号或表彰及连锁经营店数量在全市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经营单位,即可选入诚信“红榜”。

  “黑榜”单位评定标准为经卫生监督员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发生严重卫生安全事故,在行业内或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违规经营,不服从卫生监督管理,或受到罚款以上卫生行政处罚的;以欺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一个公告期内被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发生其它严重影响我市卫生行业健康发展的事件或问题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部分或全部符合的生产经营单位评定为“黑榜”。

  据了解,市卫生监督所从2014年12月开始设立诚信“红黑榜”,诚信“红黑榜”制度的推行,能够督促被监督单位自觉抓好卫生安全,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经评定出4期诚信“红黑榜”,先后有46个单位被评定为“红榜”,27个单位被评定为“黑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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