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德州两市通报4人 1人严重违纪违法
记者从日照、德州纪委官方网站获悉,11月20日,两市纪委发布通报,内容涉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莲县政府党组成员李兆明接受审查调查
五莲县政府党组成员,五莲山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李兆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日照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兆明简历
李兆明,男,1963年11月生,汉族,五莲县人,大学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五莲县中至镇镇长,洪凝镇镇长,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五莲县弘丰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等职,2017年9月至今任县政府党组成员,五莲山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齐河县原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宜良等人对卫生系统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导致出现违规超标准加价问题。2012年9月至2017年10月,齐河县原卫生局在对公立医院督导检查中未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纠正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致使全县19个医疗卫生单位存在超标准加价及违规收费问题。齐河县原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宜良,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庆贵,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敏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城县鲁权屯镇王珩村党支部书记师辉在农村医疗保险工作中失职问题。2018年11月至12月,师辉安排该村原村民任某某收取村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期间,任某某收取69名村民15180元后,没有及时将该款存入该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账户,也没有进行交接核对,导致69名村民不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造成不良影响。师辉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夏津县南城镇王太来村党支部书记王德岭擅自决定超标准收取黄河水费,加重群众负担问题。2018年7月,王太来村向群众征收黄河水费时,王德岭未按照南城镇政府制定的标准收取,而是擅自决定提高标准,超标准收取黄河水费8211元,加重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王德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