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法院强化当事人监督

21.03.2015  22:41
  法官作风实不实、态度好不好、行为廉不廉,当事人最有发言权。日照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大司法巡查力度的同时,主动接受当事人评议,真诚接受个案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日照两级法院将信息化手段与传统工作方法相结合,对已结的每一起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采取短信回访、电话回访、当面回访三次不同形式的回访,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短信回访,即在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结案后,先由案件回访管理系统自动向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发送一条调查其对案件处理情况满意度或认可度的短信。 当事人回复信息后,案件回访管理系统自动录入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或认可情况。

  电话回访,即在当事人短信回复表示不满意时,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电话回访,并根据回访结果手动录入案件满意率或认可度情况。电话回访中,当事人仅对审判结果不满意的,不再启动第三次回访程序,但应告知其相关法律救济权利。

  当面回访,即在第二次回访结束后,当事人反映办案人员可能存在纪律作风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再安排专人对当事人进行当面回访。如发现办案人员有司法作风方面问题或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案件自动回访情况形成的数据,结合电话回访、当面回访后的信息,手动录入调整,最终确定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某一案件处理情况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案件“三回访”制度的实施,实现了法院与案件当事人的零距离沟通,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强化了法院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目前,日照两级法院已对当事人短信回访6430次,当事人短信回复2200次,电话回访306人次,实地回访21人次,发现并及时处理违纪苗头2起。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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