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生态建设迎年终大考
09.12.2014 17:4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孙勇强日照报道 山东省日照市日前出台《2014年度生态日照建设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明确由市生态办负责对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生态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对被考核对象评先评优、奖励惩戒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市生态办对各区县的考核内容涵盖“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10项环保重点治理工程”等5个方面,包括空气质量改善、河道保洁、建筑工地场尘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山体保护、秸秆禁烧等17项指标,对市直部门的考核内容主要为生态建设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分均为100分。
考核工作采取总结自查和检查考评相结合、年中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3个等次,凡发生特大(Ⅰ级)、重大(Ⅱ级)环境污染事件;因生态破坏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9.12.2014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