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和反间谍法 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

03.11.2014  12:16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反间谍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15号、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秦光荣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陈豪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请求。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张德江发表讲话。张德江说,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来的第一次修改,是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宣传好、贯彻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和法治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张德江说,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会议还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这也是加快国家安全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制定出台,为全面加强反恐怖主义斗争、最大限度消除恐怖主义威胁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张德江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张德江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继续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张德江对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三要坚持立法先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四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宪法实施。五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六要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七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大工作队伍。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