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月1日起个人有诚信积分了
从10月1日起,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人口,包括本市户籍人口及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都会有个人诚信积分了。
记者从济南市近日印发的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中看到,所谓个人诚信积分,是指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运用信用信息数据测算形成的反映个人诚信状况的综合评价结果。
济南市规定,个人诚信积分评价信息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及市场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人民团体等(以下简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主体”)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个人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市场信用信息是指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在生产经营、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等活动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可用于识别个人信用状况的数据和资料。
此外,还包括行政管理信息,如反映个人基本情况的登记或者注册事项、行政许可等信息;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信息等。守信践诺信息,如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员的信息;拒不缴纳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信息;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统一考试的作弊信息;在学术研究、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信息。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主体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行六大激励措施,包括: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程序简化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媒体推介、荣誉评选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实施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推荐进驻孵化基地,评选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典型等创业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市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时,可享受免押金、借阅期延长、借阅册数增加等服务。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等。
[ 责任编辑:秦来玲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