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7月1日起在济南缴存公积金有这些新变化

30.06.2018  16:47
  6月2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济南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调整。其中,最高月缴存总额调整为6458.4元,比去年提高800多元。最低月缴存总额度按照区县不同,分别为191元和173元,比去年也有所提高。

  每年7月1日例行调整一次

  6月28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通知》,通知称,从2018年7月1日起,济南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将做调整,济南公积金缴存开始执行新的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为每年的例行调整,主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关于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以上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进行缴存。

  月最高缴存总额提高800余元

  在最高缴存基数及最高缴存额方面,按照济南市统计局提供的2017年度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196元的3倍计算,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550元。

  因此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不超过各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在上述月缴存基数以内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所得税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3229.2元。

  这样算下来,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最高可达6458.4元。而2017年公积金缴存总额最高为5658.24元,今年月缴存总额最高标准比上年提高800.16元。

  最低月缴存总额为191元、173元

  在最低缴存基数及最低缴存额方面,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号)确定的2018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也就是说,最低月缴存基数与最高月缴存基数不同,这个基数区分不同的区域,市内五区的基数要高于其他区县,包括长清区和章丘区。“这一标准是根据不同区域平均工资的水平来确定的。”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因此,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按单位住所地分别以1910元、173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各95.5元、86.5元,也就是月最低存缴总额分别为191元和173元。

  自由职业者也将可缴公积金

  本次公积金调整针对单位职工。不过从7月16日起,《济南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存公积金,那么,这批人的公积金缴存执行何种标准呢?

  据悉,根据该规定,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而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度月最高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也就是说,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时所按照的缴存基数与单位职工的收入上下限相同,自由职业者最高缴存比例可达24%,与单位职工最高缴存总额也是持平的。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申报缴存基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需提供个人薪金完税证明。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魏新丽)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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