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住房保障:给困难群众一个幸福的家

14.08.2019  23:01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针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重点群体的精准保障,让更多困难群众不仅有了保障房,更有了幸福家。

  凌晨四点多,属于黄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他要到周围四个街区的小区收垃圾。提到这份工作,他一脸自豪。

  1996年,黄峰和妻子一起从老家安徽太和县来到常州做起了环卫工人。收入不高的他们为了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只能和其他3户家庭一起挤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靠简易的帘子隔开各自的生活区域。不仅如此,他们还要面临随时可能会因为拆迁而无房可住的困境,这让夫妻俩曾经有过离开这里的念头。

  像黄峰这样有住房困难的外来环卫工人,在常州有800多人。他们一直以来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但是由于收入较低,很难负担城市中的租房成本。从2013年起,常州市把他们作为了公租房保障的对象。

  根据这项政策,有两个孩子的黄峰一家申请到了一套两居室的公租房,每月房租才170多块钱,这让他们激动不已。

  正是为了让这些公共服务行业的一线职工更加有幸福感和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障性住房逐步向基层一线职工倾斜,针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职工进行定向配租,提高了保障的精准度。对此,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出针对性的保障政策:

  在江西赣州,政府针对公交、环卫系统职工,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入住门槛,审批时长从原来的一个半月缩短到半个月,并为他们入住公租房免除了租赁保证金等各类费用。

  在广西南宁,则切实考虑到环卫工人工作地点分散,流动性大等因素,选择从各城区公租房项目中就近调拨600套房源定向配租。

  而在福建厦门,已经筹集宿舍型房源14162间,可为17372名一线职工提供实物保障。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定向解决16万环卫工人、7万公交司机、13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4万见义勇为人员的住房问题。

  同时,针对其他行业的城市新市民,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截至2018年底,已有超过810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到公租房保障,让新市民有了温暖的家。

  未来,我国将继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让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同时,更加稳定、幸福。

        编辑:孙岩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