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打造“四大新高地”助推教育高位发展

27.02.2015  11:24

昌乐积极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优质、开放、创新,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质量效率和品牌内涵,全力打造昌乐教育新高地。

一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打造均衡发展新高地。继续以校舍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持续推进教育资源布局“三个集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不断提升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年内完成县实验中学新校建设,实现所有街道初中进城目标。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改造任务,消除2000年以前建设的缺陷校舍,规划校舍改造总面积7.7万平方米,消除学校旱厕21个,改造提升中小学厨房11个;有序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加大农村薄弱学校资源优化配置力度,满足农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需求。加强教育联盟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均衡发展。

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打造优质教育新高地。深入推广昌乐二中“271”教育模式,发挥昌乐一中“翻转课堂”、育才双语学校“能本教育”等品牌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课程、课堂改革创新力度,引导更多学校在“自主互助学习型”课堂建设和提高课程执行力上实现新突破,培养学生阅读能力,加强课程整合、实验教学和生活实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在全县推广昌乐育才双语学校艺术教育国家课程校本化成果,开展“艺术家进校园”、“精品艺术进校园”等活动,合作共建艺术特色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活力教育新高地。鼓励支持昌乐二中等优秀民办学校通过品牌输出、连锁办学等方式集团化发展;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兴办教育,开工建设昌乐二中分校、昌乐一中分校等民校。全面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教师委员会、校务公开等民主监督机制。多种方式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加强教育政策和学校科学决策事项宣传引导。深化完善家长和学生评议学校、教师制度,探索实行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学校办学评估,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信息,让办学利益相关者全面参与学校监督评价。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打造和谐教育新高地。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创新督导方式,强化公开透明,加强挂牌督导和过程督导,提高督学工作质量与效果;完善县、镇、校三级联动教育惠民服务平台,建立投诉、查处、反馈、评估的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违背教育规律的办学行为。加大教育专项整治,严格禁止、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学校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强化常规和专项审计监督,提高财务收支等方面的透明度,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为建设现代教育名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潍坊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