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规范考核事项推动教育“减负提速”

29.09.2014  13:20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近日,昌邑市教育局对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的各种评先树优及表彰奖励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为全市教育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速。

一是清理规范面向教师的评优表彰项目。该项目共涉及7大类130余项。其中政府教学成果奖每年组织一次,共120项,每一奖项署名不超过3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年组织一次,共100人,其中优秀教师85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5人;“十佳教师”、“十佳校长(园长)”每3年评选一次,每项10人;优秀班主任每年组织一次,共100人;教学能手每两年评审认定一次,全市总量不超过200人;教育教学重大问题行动研究成果奖、教育教学(管理)方法创新与燎原奖每年组织一次,其优秀成果纳入市政府教学成果奖评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由教研室负责。

二是清理规范面向学生的评优表彰项目。该项目共涉及3大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科负责;中小学生艺体类展演比赛由体卫艺安全科负责;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由电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清理规范面向学校的评优表彰项目。该项目主要是指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这一奖项,由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学年评选表彰一次,依据学年度的“教学工作专项评估”成绩来确定,共包括三个学段和教育办这两个层次,原则上按成绩取同一评价系列的前1/2。(潍坊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