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贫困户人均补贴2.5万
记者4月19日从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上获悉,省发改委已争取国家同意我省整体搬迁享受中部政策,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人均7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也明确,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国家补助基础上,省里再给予人均18000元补助;对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省里给予人均9000元的补助。
省发改委主任王忠林介绍,国家下达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规模17000人,涉及济南、泰安、日照、临沂、菏泽5个市,历城、东平、五莲、费县、沂南、沂水、鄄城共7个县(区)、24个乡镇。按照国家提出的“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的要求,还有同步搬迁人口29169人,两部分合并,共有14405户46169人需要实施搬迁。他说,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科学布局集中安置区51个,采取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依托小城镇、乡村旅游区和水库移民避险工程等方式,集中安置45996人,分散安置173人。
记者从规划中看到,易地搬迁安置区住房建设面积约167万平方米,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约42.3万平方米,根据安置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与之相适应的道路、电网、污水处理、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学校、卫生室、文化室、村级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国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我省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约31.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7亿元,分三年安排到位;政策性融资16亿元,其中国家批准我省发行地方债9.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0.85亿元,国开行和农发行提供贴息贷款预计5.95亿元;农户自筹资金约8.3亿元。省政府鼓励各市县在不挤占、挪用建档立卡搬迁户建房资金的前提下,可依据自身财力状况,或通过融合其他相关资源统筹考虑,尽量缩小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农户的补助差距。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宇向东说,对不具备增加挂钩条件却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以及与扶贫开发相配套的交通、供电、给排水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用地和新改扩建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016—2018年专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目前,淄博作为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可以将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鄄城县有望近期得到国土资源部批复,易地扶贫搬迁节余挂钩指标实现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我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明确,我省易地扶贫搬迁2016—2017年基本完成,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对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全覆盖。各地要统筹谋划好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后续发展,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