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了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宣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也为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先后多次印发通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专门召开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各地各部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通过专题报告、座谈、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把学习宣传引向深入,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通过举办宪法学习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和宪法进家庭等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都评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制播宪法宣传特别节目,推动各地各部门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12月4日被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每年联合举办学习宣传宪法座谈会、报告会,教育部、司法部在全国40万所中小学开展“晨读宪法”活动,地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统一刊登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各地把宪法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法治培训必修课,作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上学法课堂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学习不断深入。许多地方在公共场所、学校和农村免费赠送宪法文本。通过不懈努力,全社会对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了更加深刻认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为宪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
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巡回宣讲活动,并制发讲座光盘。各地各部门利用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设立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集中宣传有关法律,形成了财政宣传月、税法宣传月、中国水周、“三·八”妇女维权周、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治宣传平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引导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通过学习宣传,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治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认同。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成效明显
围绕党和国家重大部署、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庆祝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主题法治宣传。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一带一路”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主题法治宣传。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食品安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信访、调解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开展反暴恐、反分裂主题法治宣传。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广泛开展,推动了全社会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为党和国家重要部署、重大任务的推进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五、坚持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全民普法。一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司法部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会同有关部门制播党员干部远程法治教育节目。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二是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部会同司法部等部门研究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目前,96.5%以上的中小学配备了法治辅导员。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国共建立基地3万多个。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每年举办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竞赛,5年共吸引1000多万名青少年参加。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以促进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农村“两委”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在输出地和流入地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和农村法治文艺演出活动,推动法律走进农村千家万户。通过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了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广大公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多数省(区、市)制定依法治省(区、市)或法治建设纲要,依法治理在省、市、县、乡各层面得到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企业、学校依法治理,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结合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些部门制定了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完善相关标准,加强了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人民群众在普法依法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出台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意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0个市(地、州、盟)、2670个县(市、区、旗)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一些部门行业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司法部、民政部5年共表彰115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法治实践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七、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每年确定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等主题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实际,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拓展“法律六进”范围,广泛组织开展法律进军营、进边疆、进宗教场所、进景区、进市场、进工地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覆盖面。有的地方开展了法律进军营活动,帮助基层官兵解决了许多涉法问题。有的边境地区普法部门组织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推动与接壤国家建立双边普法协作机制。有的地方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组织宗教人士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加强“法律六进”考评考核体系建设,18个省(区、市)制定“法律六进”考评考核标准,明确每一进的工作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法律六进”已成为全民普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八、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和引领作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广泛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切实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创作了大量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作品,法治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已成为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立基层法治文艺队伍,深入乡村、社区,让身边人演身边的事,开展法治故事征集、文艺汇演、电影巡演、书画展览等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了法治熏陶,增强了法治观念。
九、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推进理念创新,既重视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又注重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突出培育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18个省(区、市)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进方式方法创新,结合典型案例和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阵地创新,积极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国共举办法治宣传广播栏目5200多个、电视栏目3800多个、报刊栏目6000多个,形成了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为代表的一批普法品牌栏目。推动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全国普法办开通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各地各部门创办普法网站3700多个,普法官方微博、微信2600多个,定期组织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每年参与人数超过1亿人次。通过理念、制度、方式、阵地等创新,有效拓展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法治宣传教育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各地各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考核。切实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全国成立普法讲师团8250个、成员达13.4万名,成立志愿者队伍4.7万支、成员达157.3万名,举办普法骨干培训630万人次。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普遍把普法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一些地方明确了人均普法经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了基层基础,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保证。
总结“六五”普法实践,我们感到,做好普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必须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必须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宣传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必须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这些宝贵经验,既是“六五”普法实践的总结,也是普法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在“七五”普法中进一步坚持和发扬。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七五”普法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3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