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暨“共享阳光—爱心助行”仪式在济南举行
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暨“共享阳光—爱心助行”轮椅捐赠仪式在济南举行。
山东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发表讲话。
中国山东网5月20日讯 (记者 刘自锐) 5月20日,在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即将来临之际,由山东省残联、山东省卫计委、山东省宗教事务局联合举办的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暨“共享阳光—爱心助行”轮椅捐赠仪式在济南泉城广场隆重举行。
山东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仉兴玉、山东省卫计委副主任马立新出席活动并讲话。出席活动的领导还有,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岳富强、山东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济南市佛教协会会长、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弘庵法师、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忠民、济南市残联副理事长刘曰泉、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任立新。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忠民代表基金会接受了弘庵法师捐赠的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轮椅1000辆。活动由山东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志超主持。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宣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广泛普及残疾预防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同时通过举办“共享阳光—爱心助行”轮椅捐赠仪式,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投入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
多年来,省、市宗教事务局和省、市佛教协会高举爱国旗帜,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多次为残疾人捐款捐物。在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上,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济南市佛教协会会长、千佛山兴国禅寺方丈、崇明寺主持弘庵法师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佛教兴盛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弘庵法师多年来践行“人间佛教”,为帮助更多贫困肢体残疾人融入社会,共享物质文化,携手我会多次向残疾人捐赠轮椅。此次捐赠1000辆轮椅,并携手广大佛教信众积极倡导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是体现了佛法不离世间,利益造福社会的人间大爱。
活动期间,省精神卫生中心、省佛教协会、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济南市残联、济南市佛教协会、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等承办单位,千佛山兴国禅寺、兴国慈善功德会、山东省立医院、山大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等18家爱心支持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受助残疾人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和志愿者朋友们参加了这次活动。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捐赠人民币1万元,用于此次活动的场地费用。
作者:刘自锐 编辑:胡立荣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