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民法院晋升省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

14.12.2016  17:46
    11月29日,受省档案局委托,市档案局考评组对曹县人民法院档案室进行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业务考评。考评组按照标准,通过听取汇报,逐一对照,实地查看,认真进行了考评。经过认真考核,曹县人民法院最终获得了96分的好成绩,顺利晋升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这是省档案局开展创建档案工作规范化活动以来,我县第二个获此荣誉称号的县直单位,必将对促进我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曹县档案局)
责任编辑: 菏泽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