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推行行政复议“三员三中心”工作方式
为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近年来,曹县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为手段,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增强行政复议效能为目标,推行“三员三中心”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经过多年实践,行政复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员”是指三类行政复议相关的工作人员,即:行政复议联络员、行政复议监督员、行政复议陪审员。一是行政复议联络员。2012年10月底,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基层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曹政办发〔2012〕76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建立基层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在全县每个乡镇的司法所或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社区、企业、法律服务所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点,每个联络点至少明确1名行政复议联络员,主要负责法律宣传;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代收、代转行政复议申请书;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给予指导等。两年来,全县34名行政复议联络员转送行政复议案件30多件。二是行政复议监督员。2012年7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县直部门法制科长中选聘了11名行政复议监督员,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查等程序。行政复议监督员具有旁听权、阅卷权、建议权等3项权利。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予以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以适当方式反馈行政复议监督员。三是行政复议陪议员。2014年8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民陪议员制度》,对陪议员的选任条件、权利义务等做了详细规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法律界人士中挑选了13名行政复议陪议员。复议机关针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需要陪议员参与的案件,随机抽取1--2名陪议员参与案件审理。陪议员有权查阅案件的卷宗材料,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调解、合议等,可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询问,核对有关证据,提出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处理意见等。截至目前,陪议员参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
“三中心”是指三个行政复议工作中心,将全县27处乡镇(街道办)划分为4个片区,每片区设1个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1个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在县群众工作服务中心设立1个行政复议审理中心。中心设置做到人员、场所、宣传材料、统一受理文书“四个到位”,负责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接受联络员转送的行政复议案件等,解决了边远乡镇行政复议不便的问题。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受理和转送行政复议案件6件。
供稿: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