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狠抓“三头”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03.11.2014  16:10

  在大气污染防治中,为夯实工作基础,曹县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狠抓了“三头”治理。 

  一是狠抓“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落地建设,城市建成区严禁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严禁新建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严禁新建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所有新建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料或脱硝技术。为有效降低煤炭消费总量,严格环境容量控制制度,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用地、施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供水、供电、贷款等手续。 

  二是狠抓“苗头”预防。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县环保局建立了监察中队、巡查大队、局领导督查的三级防控体制和循环制约机制,6个监察中队包辖区,实行网格化监管;巡查大队划分4个管区,督导监察中队开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督查,发现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监察中队、巡查大队年度考核,并严格问责。三级防控体制环环相扣,循环制约,切实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多管齐下,露头就打,遏制苗头,严防反弹,确保了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三是狠抓“拳头”打击。今年全县已开展8次环保专项行动,凡达不到扬尘、烟尘、粉尘控制标准的,实行“零容忍”机制,绝不留情、毫不手软,先后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工地停工整顿8件次,曝光产生工业异味、锅炉冒黑烟、焚烧秸秆行为等典型案例10余起,拆除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土小企业72家,形成了强大的大气监管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