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再调整 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

25.05.2016  10:02

山东省政府今天(24日)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人员,分别为1710元、1550元、139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企业工资指导线同时发布,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和增长下线分别为13%和3%,基准线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