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坚定不移深化检察系统内政治巡视,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检察系统未来五年巡视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肩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检察机关开展系统内巡视,是中央巡视工作总体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担当检察机关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上级检察院党组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抓手,在确保检察机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巡视工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检察系统政治巡视职能定位,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推动检察系统内巡视制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为夯实检察工作的政治基础提供坚强的巡视制度保障。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五年工作规划以及系统内巡视工作制度规定为依据,在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系统内巡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后5年系统内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举措,对推动系统内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规划》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巡视政治监督作用,保证检察机关更加自觉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5年努力,使系统内政治巡视更加深化、巡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全覆盖质量更加提高、成果运用更加有效、监督合力更加彰显。
《规划》指出,发现问题是系统内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系统内巡视工作的落脚点。系统内巡视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推动解决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规划》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要检查是否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要检查是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等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要检查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选拔任用对党绝对忠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检察工作的优秀干部等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要检查是否着力发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等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要检查是否强化“三个规定”“禁酒令”“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纪律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和整治自身司法腐败问题情况,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要检查是否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干预司法办案、违规办案、泄露案件秘密,以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规划》强调,完善巡视巡察监督格局,建立健全省、市人民检察院巡视巡察机构,完善巡视巡察制度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检察机关延伸。
《规划》明确,坚决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原则上每年开展两轮常规巡视;优先安排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巡视;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视;在完成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已巡视过的党组织中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回头看”。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党组也要在一届任期内完成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
《规划》要求,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通过明确被巡视党组织担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视反馈、巡视移交、结果运用、巡视整改公开机制,建立对巡视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巡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规划》强调,巡视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加强巡视队伍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