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9月份大气质量显著改善获补偿资金40万元
根据《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和《济宁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金乡县9月份大气质量改善显著,获得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生态补偿资金40万元,对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逐年改善起到积极的作用。
调整产业结构。对城区内重点大气企业德华化工、金巨公司、金变电气、金蜂糕点实施了退城进园,先后淘汰了22家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不能实施脱硫除尘设施的砖瓦制造企业,并对8家大型砖瓦制造企业实施了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对4家大型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实施了除尘设施升级改造,除尘效率由原来的85%提高到95%以上。进行集中供热,淘汰城区内各类小型锅炉152台,义达热力公司实施脱硫脱销设施升级改造。
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按照黄标车“黄改绿”实施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黄标车继续实施“黄改绿”工作,目前已经完成申请淘汰黄标车车辆878辆,已完成淘汰奖补黄标车253辆,补贴资金210.80万元已发放到车主手中。黄改绿车辆219辆,在全市名列前茅。
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利用国家补助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规定期限内完成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并验收合格的,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给予加油站一定的奖励。该县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73家,目前已有67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3家正在施工,已发放奖励补贴资金10.4万元,治理进度居全市前列。
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和各园区建筑、市政等工地现场以及物料运输和贮存的管理,加强对三大煤矿、化工园区民生煤化煤场粉尘的管理,要求安装防尘网,并进行全天的喷洒,并建设出厂洗车设备。推行城市道路湿式清扫,提高机械化保洁率,严查焚烧垃圾,运输车辆沿途撒漏等违法行为。强化城郊周边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落实防尘措施。集中整治全县各类煤堆场23家,拆除没有覆盖和喷淋措施的小码头共113家,对产生粉尘的碎石机停产整治17家,对5家水泥厂下达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