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1-4月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7年1-4月份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信息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济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济建发〔2016〕5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报送2017年1-4月份企业信用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在本市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我市承揽工程的外地进济建筑施工企业。
二、报送信息内容
1.《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本地企业可只报送复印件);
2.企业注册人员名细单(以住建部中国建造师网及省住建厅注册中心系统信息为准);
3.企业加分项原件及复印件(仅限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加分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充分认识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完整、有效。凡发现企业提供信用信息弄虚作假的,根据规定加倍扣除其相应评价分数并通报批评。
2.请各企业于2017年4月28日前,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时间安排》(附件1)将有关材料报至龙奥大厦F407房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宣舟 王莹 联系电话:66605634
附:1.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时间安排
2.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
3.法人承诺书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