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

19.05.2015  12:18

   一、工业园区巡查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按照省环保厅工作部署,4月份,省环境监察队对淄博市桓台果里镇工业园、烟台市海阳外向型工业加工区、潍坊市昌乐经济开发区、济宁市嘉祥经济开发区、菏泽市单县煤化工园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10个,其中:5个项目未批先建并投产,3个项目擅自投入试生产,1个项目批建不符、超期试生产,1个项目降低环评等级。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反馈,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在5月份工业园区巡查中对其进行后督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信访舆情案件查处情况 

  (一)聊城市小酸洗厂环境污染问题 

  4月7日至10日,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聊城市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聊城市小酸洗厂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群众反映的小酸洗厂主要集中于聊城市开发区、茌平县和东阿县。现场检查发现,茌平县11家非法酸洗厂和东阿县3家非法酸洗厂已取缔;开发区12家非法酸洗厂中2家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其余10家处于停产状态。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聊城市环保局和当地政府对非法酸洗厂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当地公安部门。4月9日至10日,  聊城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未自行拆除的非法酸洗厂进行了强制拆除。聊城市开发区环保分局依法将涉嫌环境犯罪的6家非法酸洗厂环境污染案件移送至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受理了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固均店村非法酸洗厂环境污染案件,对该厂2名负责人中的1人刑事拘留,另1人网上追逃。目前,除聊城市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固均店村陈士强酸洗厂因涉嫌刑事案件,需作为证据保留外,其他11家非法酸洗厂已全部依法取缔。 

  2015年4月10日,聊城电视台《开发区报道》栏目对酸洗加工点的拆除情况进行了公开报道。4月14日,开发区环保分局在经济开发区政务网站对打击非法酸洗加工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公开。总队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     

   (二)青岛胶州市官庄河死鱼事件核查情况 

  按照环保部和省厅要求,4月20-22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我省青岛胶州市洋河崖村官庄河死鱼事件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官庄河死鱼事发地位于青岛胶州市九龙街道洋河崖村村东,官庄河全长约3km,官庄河204国道桥以东水面较宽,约10m,以西为村内沟渠,水面较窄,约0.2m。经核查,官庄河主要接纳雨水和村民生活污水,无其他客水来源。执法人员对官庄河源头、204国道桥东及桥西断面分别取样监测:官庄河源头断面COD  浓度16mg/L、NH3-N浓度1.16mg/L、pH值8.86;204国道桥东断面COD浓度32mg/L、NH3-N浓度1.36mg/L、pH值8.00;桥西断面COD浓度28mg/L、NH3-N浓度1.42mg/L、pH值8.27,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水域适用标准。 

  总队执法人员对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发现的污水管网问题进行了核查,目前污水管网溢流处已封堵,新东路和204国道T字路口处雨污混流段已整改完毕,实现了雨污分流,明渠已覆盖。九龙街道工业聚集区内所有企业外排废水全部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胶州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总队执法人员分别对洋河崖村西北方向工业聚集区内青岛金立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青岛鼎泰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青岛泰信管路系统有限公司5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青岛金立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青岛鼎泰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其余3家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检查均无工艺废水外排。 

  对华东督查中心调查发现的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已下达了《胶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不按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罚款20万元;2.对该公司拒绝执法检查,罚款1万元;3.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按照《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栽量权基准》,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核算量,罚款4214元。违法转移危险废物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已移交公安部门。 

  针对胶州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的问题,胶州市产业新区管委会对污水管网内渗点进行了查找修复,并增加了生活污水的纳污量,解决该厂进水氯化物浓度过高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处于调试状态,经调阅该厂运行记录,进水量由原来的约1100  m³增加到了7000m³左右,污泥浓度2000mg/L左右,但由于该厂仍处在调试期间,出水COD、NH3-N浓度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胶州市政府已对此次事件中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衍文、九龙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孙贤红、九龙街道办事处农办负责人李曰华、胶州市环保局监察二中队中队长张召臻诫勉谈话,取消2015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新区管委会建设部负责人宋挺停职检查,取消2015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由于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对胶州市环保局下达的行政处罚提出听证申请,该案件未终结,暂未公示,待案件终结后,胶州市环保局将在青岛市环保局官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