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典型案例
(一)寿光联盟化工“毒地”建学校舆情案件
2016年5月3日,媒体反映的“潍坊寿光联盟化工‘毒地’拟建学校”引起网络热议。
5月4日,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进行了独立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12年10月份全面停产进行搬迁,分为东厂区(500亩)和西厂区(50亩)。其中西厂区根据省环科院风险评估结论,无需采取修复措施,已归还后张村使用;东厂区正在拆迁过程中,经取样监测,其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均符合相应标准。拟建学校项目占地约150亩,目前尚未进行规划,投资建设方已与省环科院签订合同,正在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现场检查发现:拆迁场地部分罐体未拆除,原污水处理设施内残存部分废水和污泥。按照省厅要求,目前,未拆除罐体已安全拆除,残存废水和污泥安全转移至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妥善处理。
针对该舆情反映的问题,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厂矿搬迁后的土地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用途,利用前进行土壤修复,对建设学校等敏感项目要慎之又慎。针对东厂区剩余350亩土地未开展风险评估问题,寿光市环保局于2016年5月1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的函》(寿环函〔2016〕10号),要求该土地在二次开发前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二)泰安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环境信访案件
该案件为省政府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
2016年6月6日,省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独立调查。经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检查发现:一是擅自拆除熄焦废水输送管道,熄焦废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回用于熄焦工段,部分生活污水也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二是雨污未分流,焦炉老化,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三是煤场露天存放,棚盖措施不到位,防风抑尘网不完善。
经监测,该公司熄焦废水池废水COD、氨氮、挥发酚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2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但不外排。厂界无组织废气和炼焦炉排气筒废气均未超过相应排放浓度限值。
针对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新泰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限产50%,并处罚款人民币30余万元。针对该公司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新泰市环保局正在移交公安机关。
目前,该公司熄焦废水处理设施已投入使用;焦炉炉体维修完毕;雨污分流设施已改造完毕投入使用;生活污水已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煤场防风抑尘网已开工建设,正在安装过程中。该公司整体搬迁正在进行中。
(三)莱芜市莱城区朱家庄村“垃圾山”问题
该案件为环保部交办的媒体反映的案件。
2016年6月2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与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成立案件督导组,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督导。媒体反映的“垃圾山”所处位置,在当地被称为“西湾”。“西湾”垃圾主要来源:一是周边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二是周边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三是积存的农业废弃物。“西湾”积水来源:一是主要来自于雨水;二是北侧一食品冷藏厂直排废水。湾内积水、周边地下水、企业外排废水经莱芜市环保局监测,分别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现场督导发现:一是“西湾”南侧仍存有部分生活垃圾尚未清理;二是“西湾”内存有约2000立方的积水,富营养化严重;三是北侧食品冷藏厂无环评手续,废水直排“西湾”。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在莱芜市召开了反馈会,通报了相关情况,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北侧冷藏厂已停产;湾内积存垃圾已全部运往莱芜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湾内积水已全部抽运至九羊集团公司用于炼钢冲渣使用和就近树木灌溉;湾内底泥经检测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标准要求。针对该问题当地政府举一反三,迅速在辖区内开展农村垃圾排查整改行动,消除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