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全省水环境质量通报

15.03.2016  12:49

   一、2月份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2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降至21.6mg/L和1.17mg/L,同比改善了21.4%和28.6%。全省四大流域中,各流域水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受个别断面波动影响,淮河流域氨氮出现小幅上升,但仍在三类水范围内。 

  全省17市中,COD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枣庄市,为14.5mg/L;最高的是青岛市,为30.8mg/L。东营、泰安、青岛、滨州、淄博、潍坊、德州、威海、临沂、聊城、日照、菏泽、济宁、烟台、莱芜等15个市COD平均浓度同比改善,东营市改善幅度最大,为59.7%;2个市同比恶化,济南市恶化幅度最大,为26.1%。氨氮平均浓度最低的是莱芜市,为0.18mg/L;最高的是东营市,为3.70mg/L。青岛、德州、东营、淄博、滨州、济宁、烟台、威海、聊城、莱芜等10个市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青岛市改善幅度最大,为73.1%;7个市同比恶化,菏泽市恶化幅度最大,为272.5%。 

   二、2月份省控河流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2月,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本月参与评价的100个省控断面中,除18个已断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占18.0%)外,有76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76.0%;有6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总数的6.0%,较去年同期减少20个,与上月相比减少1个。17市中有4个市存在劣五类水体,其中东营、滨州各2个,济南、潍坊各1个。各市断面达标率情况见下表: 

   三、当前总体水环境形势及下步工作打算  

  从2月份省级监测数据来看,省控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持续下降,个别长期超标的断面水质也已出现一定改善,但劣五类断面个数并未出现明显减少,并相对集中于海河及小清河流域的东营、滨州、济南等市。同时,个别前期已经达标的河流如广利河、支脉河等断面水质出现波动,部分断面仍处于达标边缘,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加强流域治污工作力度,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 针对当前超标及处于达标边缘的断面加强对相关市的督导,督促各市以问题为导向,逐一制定达标方案,并明确下步工作思路、措施及达标时限。目前我厅已完成与济南、东营两市的方案对接,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与其他地市的对接和对各市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办。 二是 紧紧围绕2016年度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确定的“努力消除达标边缘断面”的工作目标,于近期组织各市以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化工园区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开展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突出水环境问题视情采取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快解决各地影响断面水质、威胁水环境安全的各类问题。 三是 在前期组织对近年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情况进行分析、拟定了相关标准建议值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相关标准进行论证并征求各市意见后,尽快下发通知,向各市明确五类水体达标边缘断面控制标准和年度水质目标,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控力度,确保2017年底实现省控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任务目标。